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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量:

推进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房产资源统筹力度,不断提高房产资源使用效益,切实提升学校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经过两轮核算以及核对确认,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改革成效初显。

根据《宝威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24〕85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公布2024年度宝威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单位、争先进位奖单位、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单项奖)和党的建设先进单位(单项奖)的通知》(江大委发〔2025〕2号),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分管校领导精心组织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各教学科研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经核算核对,6个教学科研单位退还公用房3566.52平米;增加学校共享会议室551平米;部分教学科研单位制订了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力推进了公用房二级管理;9个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超定额,需缴纳51.04万元资源使用费;11个单位公用房定额不足且考核为“第一等次”或“争先进位奖”,需补贴26.55万元。

自《办法》实施以来,改革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落地见实见效。一是做好制度宣讲。在学校2024年第二次校长、处长、院长联席会议上,对新颁布的《办法》作解读说明;对10余个教学科研单位测算情况进行沟通说明,联动教务财务、人事人才等部门解答公共基础课实验用房认定、缴费通道、特殊配置用房归属等问题。二是精心组织核算。为确保定额核算数据准确无误,国资处联系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海外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于2024年11月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国资处依据管理办法,对照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各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定额面积进行全面核算,不断协调确定各单位核算相关数据,历经多轮反馈、协调、确认等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学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审议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定额核算有关事项。2025年3月初,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听取了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管理改革阶段性成效汇报,要求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并巩固扩大成果。

目前、国资处、财务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正在协同推进资源占用费收缴及奖励补贴发放等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